素有“江南竹乡”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每逢春笋破土季,天目溪畔便奏响笋制品生产的序曲。笋制品公司制作工艺虽相对简单(主要为清洗、蒸煮),但污染问题不容忽视。一家笋制品加工公司日均用水量高达50余吨,生产规模较大企业可达上百吨。大量蒸煮废水若直接排入河道,其富含的营养的东西会破坏水体生态,引发河道水体“发毛”、产生“黑臭水体”等现象,污染环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於潜中队(以下简称於潜中队)溯源近三年环保执法数据,结合调查情况深入分析,发现每年4-5月生产旺季,企业主要精力用于生产环节,忽略了对管网的排查,厂区内沉淀池容量不足且未做好防渗举措,废水转运不及时导致废水渗排、漏排进入河道。仅2022-2024年间辖区内就有6家笋制品加工厂因污水问题被环保处罚、其中2家负责人被行政拘留,多家因固废转运不及时被居民投诉。这一些数据背后,折射出传统生产模式与生态保护要求的深层矛盾。
针对这一情况,於潜中队执法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创新构建“预防+服务”监督管理模式,起草环保需要注意的几点提醒单,聚焦生物质锅炉(蒸汽发生器)使用、生产废水净化处理、笋壳(笋蒲头)等固态废料堆放三个高风险环节,提出针对性环保举措,打出生态治理组合拳。明确三大攻坚方向:一是严控能源使用,严禁建设、使用未经环保审批的生物质颗粒、蒲壳及其他高污染染料为原料的生物质锅炉(包括蒸汽发生器);二是建立可溯源的废水全流程管理体系,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公司制作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来生产经营或经处理达标后委托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厂委托处置并建立台账;三是推行固废“日产日清”制度,固态废料不得露天堆放、随意抛洒,做好“三防”举措,及时转移处置。
於潜中队联系於潜镇、天目山镇、潜川镇相关负责人,加强部门与属地协作,共同走访企业20家,发放环保需要注意的几点提醒单20份。针对8家主动申请技术帮扶的企业,执法人员化身“环保管家”,现场开展帮扶指导察觉缺陷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督促企业积极做好污染防治,使溪流水质不受污染。